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达市投司〔2017〕57号)收悉。为加快片区开发,经研究,原则同意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塔石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工程。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三、拟建地址:通川区塔石路沿线。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项目改建主干线道路长约4.7公里、宽30米,新建和改建支路长约6.6公里、宽12-22米,道路用地约383亩,河道整治约4.5公里,土地开发整治约1102亩。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初步匡算总投资约78987万元,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
六、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达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请你司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步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土地、征拆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号:2017-511700-50-01-167584)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