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达市住建函〔2017〕130号)收悉。为切实推进城市缓堵保畅,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
二、项目业主: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拟建地址:达州市通川区。
四、拟建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东段道路长约3.5公里,宽9.5米;塔石路2号桥长约360米,宽1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初步匡算总投资约34000万,估算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准,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性资金。
六、社会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促进达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请你局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步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招投标、土地、征拆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号:2017-511700-50-01-165790)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