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达州供电公司关于达州达川双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达电发展〔2016〕54号、达州市投资项目编号:SC2016012368)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达州市达川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同意建设达州达川双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扩建达川双堰110千伏变电站,本期扩建主变容量1×40兆伏安,10千伏出线6回,无功补偿1×4008兆乏。
四、项目静态总投资为583万元,动态总投资为594万元,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48.5万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比例为25%),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天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达州双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达市环核审〔2016〕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达市发改节能登记〔2016〕16号),本期扩建工程均在原变电站内,无站外征地扩建内容。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