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站内搜索: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上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