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新颁布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川粮函﹝2021﹞24号)要求,现对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条例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实施两部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深入把握新规定新要求,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贯彻实施,切实维护粮食流通次序,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一是通过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会、党史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二是对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对条例的认识,清楚权限义务、职责权限。三是对粮食行政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面掌握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监管等环节明确的法规精神、制度内容,提升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二)扎实宣传。一是利用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形式多样推送《条例》内容。二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送《条例》内容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扩大受众面,增强宣传实效,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粮食安全。
(三)贯彻实施。一是尽快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并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举措。二是处理好新旧衔接和过渡时期问题。三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各地要及时上报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贯彻动态、经验做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新颁布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川粮函﹝2021﹞24号)要求,市发改委成立以袁勇主任、局长为组长的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条例工作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开展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两部条例工作,协调解决两部条例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