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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改委持续开展汛期安全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0 16:20:32   作者:粮食仓储科   点击量: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委20215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粮食仓储科和粮食市场监管科于7月13日至16日,对全市个别重点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一行深入到宣汉东乡省粮食储备库、宣汉国家粮食储备库、万源太平粮油有限公司、大竹石河粮站、大竹云东省粮食储备库、渠县土溪粮站、渠县国家粮食储备、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通川区储运公司、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等储粮库点,从八个方面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一是督导企业对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落实情况;二是督导各级储备粮的安全储存情况;三是督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落实情况;四是当前企业防汛安全特别是粮食仓库、防洪沟道、仓房、滑坡地带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六是安全保卫情况,督导汛期值班、监控设施、在建工程、守楼护院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七是配电设施、机械设备、防雷设施、电源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用火、用电的安全及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八是化学药剂的管理。特别是药剂的保管、存放、领取手续是否健全,台帐是否建立健全,熏蒸过程是否执行操作规范和零库存管理制度等。
    结合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和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督导组结合督导情况,对相关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防大汛、抢大险、防大灾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部署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人员和防汛物资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夏季和汛期安全专项监督督导,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是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防汛器材和物资,保证在汛期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反应、及时抢险、有效防范。制定包括信息保障、指挥调度、人员组织、岗位部署、防范措施、抢险措施在内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汛期值守制度,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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