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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0:30:03   作者:价格收费管理科   点击量: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和《达州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要求,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

  2达州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1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各地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1.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四川省2021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927

附件2





2021年达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
1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医疗废物处置费住建、卫生、生态环境达市发改委〔2013〕53号企业和个人详见文件危险废物处置机构
其它废物处置费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交通运输达市府办〔2019〕25号企业和个人停车设施经营机构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3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农业农村川办函〔2007〕246号及各县(区)级人民政府收费文件
企业和个人生猪定点屠宰机构
备注:1、达州市无市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2、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后,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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