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根据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主动说清问题范围
(一)违反廉洁纪律情况
1、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按规定程序招标等违法违规活动;
2、参与违规干涉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活动;
3、参与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4、参与违规增加工程量活动;
5、参与工程招投标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二)违反工作纪律情况
1、对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日常监管不力,对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规避招标、违规发布招标公告、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置;
2、对投标人日常监管不力,对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置;
3、对评标专家日常监管不力,对评标专家申请入库初审把关不严、对评标专家不按规定评标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记录和处置;
4、对中标人日常监管不力,对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约定,进行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置;
5、其他因工作不力、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中失职渎职的其他情况。
二、主动说清问题要求
对有以上行为或其他需要说清问题的,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向当地或者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说清问题,涉及违法违规收入的,应主动上交。有关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主动说清问题情况抄告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主动上交违法违规收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从宽甚至免于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边清边犯、欺骗组织的,移交相关部门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相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818-2392410。
达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