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71号)。《通知》中提到,此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疫情期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公办养老机构供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等方面。
全省补助资金共86520万元,我市获提前下达56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经费4856万元,福彩公益金816万元。其中,市本级(含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和东部经开区)2042万元,万源市487万元,宣汉县1033万元,大竹县580万元,渠县1214万元,开江县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