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2022年2月22日,向我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部认领
(一)压实领导责任
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此,我委全面认领、照单全收,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以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整改期间,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不解决不松手、不到位不罢休、不获胜不收兵。
(二)民主专题检视
为认真检视我委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及时召开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坦诚交流思想、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梳理了招投标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巡察整改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三)落实责任分工
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暨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5方面14个问题,逐项制定了24项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积极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直面问题,切实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招投标方面决策部署情况
1.论述讲话“置若罔闻”。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更未融入日常开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4月28日,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委主要领导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就做好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下步,我委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最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常态化学习范围。
2.法律法规“束之高阁”。未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内部学习培训、对外宣传普及,导致招投标监管能力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政策法规的内部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普及。结合“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开展“理论实践双提升大课堂”系列讲坛活动。3月24日,委分管领导以工程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为主题,集中对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招投标监管能力。4月28日,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委主要领导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宣传普及。
3.决策部署“聊以塞责”。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招投标治理中,只注重方案制定,缺乏责任落实,如“达州市朝阳路塔沱人行天桥项目”,涉及金额1035.21万元,施工标段存在应招未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相关问题调查。严格对照《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任务清单》,加强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的监督查处。5月6日,我委组织专门人员,分别赴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达州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达州市朝阳路塔沱人行天桥项目”施工标段应招未招问题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问询,制作调查笔录,查清了基本事实,形成了调查处理报告。
1.主动监督“置身事外”。错误认为工程招投标有行业部门监管,自己只是综合指导和协调部门,对标后合同执行情况(如中标人是否履约、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等)及组织后评估工作未予重视。2018年以来,仅开展过1次项目专项核查。
整改落实情况:
(1)转变思想认识,增强监督主动性。切实发挥工程招投标领域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职能,印发《关于做好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会商和移送工作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22〕38号),牵头建立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的会商和移送机制,会商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将项目标后合同执行情况纳入项目日常监督的重点。
(2)谋划开展标后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要求,我委牵头制定《达州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将标后合同执行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适时开展标后履约情况监督,年内组织一次标后履约情况的专项核查。
2.事前监管“放任自流”。只注重对市本级项目审批,缺乏后续监管。如“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专科及配套工程项目”“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整治工程项目”均未在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发布公告,总投资30870.91万元的“西南职业教育园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规避招标。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建立项目审批台账,对由我委审批的项目,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开评标现场监督;不定期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项目招标活动进度。
(2)加强招标活动督促落实。针对“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专科及配套工程项目”“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整治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发布公告问题,我委对2018年以来审批项目的招标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对未按规定时间开展招标活动的项目,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21〕161号),逐一督促业主加快招标程序。2022年2月21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点专科及配套工程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2022年1月27日,城区排水管网维修整治工程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目前,以上两个项目均已完成招标。
(3)调查核实规避招标问题。针对“西南职业教育园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规避招标问题,5月6日,我委组织专门人员,赴达州市高新科创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问询,并制作笔录,现已查清基本事实,形成了调查处理报告。
3.事中监管“若隐若现”。2021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62个项目中,派人现场监督仅55个,未做到监督全覆盖。如“河市片区河龙水库周边区域土地整理及湿地公园项目”开标之日因未派员到场监督,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操作,未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通知进行签章确认。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现场监督实效。对收到的现场监督邀请函,在核实为我委审批项目后,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现场开评标监督活动,并建立现场监督台账,祥实记录项目名称、标段、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标价、中标单位、节支率、监督人员等项目招标信息。
(2)核实具体反馈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河市片区河龙水库周边区域土地整理及湿地公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问题,我委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2020年11月,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其未收到评标委员会的任何电话和手机短信澄清而影响招标公平、公开、公正。对此,我委已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2020年11月27日我委向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去函,要求其暂停该项目招标活动;2020年12月16日我委向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办公室去函,申请召回评标委员会进行质询。同时,我委向投诉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投诉处理决定书,确认其投诉事项属实,并责成招标人立即纠正。
4.事后监管“漠然置之”。一是信访办理不了了之。对收集的招投标举报投诉线索,只是移交主管部门,没有跟踪后续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投诉举报台账缺失。2019年以来,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有7件次未回复,占比32%。二是标后监管等闲视之。未按《关于加强和创新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全覆盖招投标专项稽察,未主动收集已竣工决算项目中标企业的履约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举报投诉办理。认真学习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按职能职责进行移交、转办。属于我委调查处理的,严格按时限办理完成。今年以来,我委尚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对2019年以来涉及的7件投诉举报转办之后未见回复的问题,我委组织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委转办的7件投诉举报涉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相关行业部门对办理结果向我委均作了回复,确因政策法规科对相关资料归档不及时、加之近两年政策法规科科室人员变动大,未能在巡察期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下步,我委将督促相关科室加强存档资料的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切实抓好标后监管。切实发挥招投标活动指导协调职能,正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达州市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加大对标后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履约情况报告制度。同时,各项目科室将中标履约情况检查有意识地融入日常项目建设管理,在调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查看项目公示牌、项目资料等形式同步核查施工单位是否与中标合同一致。
(三)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
1.风险防范“麻痹大意”。一是防控意识较差。未以任何形式对招投标工作相关人员提出廉洁从业要求。二是防控机制缺失。至今未按要求在招投标领域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风险防控等级、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防控意识。3月11日,组织召开全市发改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强调招投标、粮食购销领域等廉洁风险防控。印发《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范围、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
(2)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防控机制。结合在招投标领域的职能职责,编制完成招投标工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风险防控等级、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
2.招标采购“混为一谈”。2019年12月在批复《达州市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扩大范围核准该项目的招标事项,将本该“政府采购”的项目批复为“公开招标”。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全委干部职工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尤其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区别进行了学习培训,对两部法律适用的范围进行了专题培训。
(2)针对在审批《达州市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将“政府采购”核准为《公开招标》有关问题,组织政策法规科、环境资源科进行了核实,我委按要求依法依规核准了招投标事项。
3.贯彻落实“有始无终”。一是常规工作有计划无落实。如2019年度工作要点中对招投标工作有安排,未见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二是系统治理重传达轻落实。如2021年工作安排中未对全省开展的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进行安排。三是监管制约有倡导无落实。如对事中事后监管的《达州市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方案》等只提出了制度构想,至今仍未出台施行。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常规工作计划落实。2019年,我委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了招投标有关工作。2020年,全省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集中开展以来,我委按照省上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有关工作。目前,为加大日常工作落实的督促力度,委办公室每月收集各科室工作计划,并在委大厅显示屏公布,督促调度各科室按计划实施。
(2)加强系统治理重点工作落实。2021年4月,省上开展了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我委年度工作计划要点于年初已经印发,因此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没有体现全省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省上印发《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后,我委牵头迅速起草印发了《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任务清单》,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加快出台有关制度抓落实。2022年2月7日,会同市住建、自规、交通、水务、交易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达市发改函〔2022〕26号)及招标文件范本,在全市推行评定分离机制。
(四)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落实“抛之脑后”。针对2018年常规巡察反馈的“对项目监管领导乏力”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提出了“委党组每半年对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和项目建设监管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的整改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未予执行,只搞“纸面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巡察整改落实。严格按照2018年常规巡察整改方案,将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和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纳入委党组会重点研究事项,今年来已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监管工作。
1.《办法》修订“不闻不问”。《达州市市县级政府全额投资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人暂行办法》在缩短招标阶段的时限、体现公平性、提高企业积极性、节约政府资金和减少投标企业投标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总体评价较好,可继续推行完善抽签法招标,但该《办法》失效3年后,至今仍未出台新的办法措施以促进招投标领域深层次问题的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发挥“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职能。会同市住建、交通、水务、交易中心等部门,围绕“招投标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减少招投标活动成本”“提升招投标活动效率”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制定《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已于2022年4月1日印发实施。
2.制度惩戒“有令不行”。《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通知》规定,应将受处罚企业列入信用惩戒名单,但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后,只受到3万元经济处罚,未被信用惩戒。
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今年3月,我委向市级有关部门转发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4月25日、4月27日,我委分两批组织市级部门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类行权信息归集进行了培训,要求各部门产生的行权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录入到达州市信用信息平台。
核实反馈有关问题。针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处罚后未受信用惩戒问题,4月18日,我委向市住建局发函,商请核实有关情况。4月29日,市住建局按要求进行了复函。
3.部门监管“各自为政”。指导和协调作用发挥较差,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问题。未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细则。同时,对全面推进电子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统筹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1)有效发挥指导协调作用。针对系统治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目前正积极筹备新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广泛收集有关议题。积极配合市招治办、市委编办就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构进行会商研究,力争解决“九龙治水”而“水不治”问题。
(2)加快推行评定分离。联合住建、自规、交通、水务和交易中心,印发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达市发改函〔2022〕26号)及招标文件范本。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加紧建设和调试系统,力争尽快上线。
(3)统筹推进电子化开评标。正积极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各类电子标准招标文件应用。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力争尽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强力推进异地远程评标,逐步扩大异地评标范围,加快与万州、开州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签订合作协议,共享专家资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90883;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电子邮箱:376535502@qq.com。
中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