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
“四心”作风教育整顿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精准把握以工代赈核心要义,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奋勇争先,用“绣花”功夫尽心服务基层,以“戒律”之心维护群众利益,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狠抓政策学习,增强领悟力。市发展改革委主动研究新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坚守“赈”的初心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以工代赈工作“十项制度”“十项规范”“工作问答(试行)”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如何抓落实”上对一些关键节点进行了细化完善,分类分级分时段分重点,积极召开政策宣讲会、业务培训会,将国家、省以工代赈新文件和新精神传达到位。印制文件汇编30余套,宣传手册近200份,分发至县级项目负责人和基层一线,让干部群众明白以工代赈“干什么”“怎么干”。
二、狠抓项目管理,增强执行力。一是把牢“前期储备关”,紧紧抓住“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群众是根本,项目是载体”等关键,深入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严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审查、优化项目工程设计等工作,结合实际回答好“建什么、谁来建、怎么建、如何赈”问题,科学谋划了一批既能改善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又能带动群众务工增收,更能助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参加遴选申报4批次23个项目,申请项目资金8335万元。目前已遴选成功4批次19个项目,到位中、省资金7065万元。二是把实“项目实施关”,实行县级项目负责人制度,一个项目明确一名负责人,推动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熟练掌握以工代赈政策,全过程参与以工代赈项目谋划、批复、管理、验收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交叉检查、集中审查、巡回指导、暗访督导等方式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地督导检查力度,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建立项目常态化调度制度,分年度、分类型建立以工代赈项目推进情况调度表,明确各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每周专人调度项目具体推进情况,点对点通报滞后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难题。三是把严“项目验收关”,将项目验收作为“坚守赈的初心、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工作紧抓不放,主动邀请省级以工代赈管理部门参与验收,实行“四不达标”一票否决制,即“质量、程序、落实劳务报酬、档案归集”任一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验收通过,逐步构建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标准清晰、运行有序的以工代赈项目县级验收管理体制。
三、狠抓成效宣传,增强影响力。以项目为载体,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听取群众讲述生产生活的变化,挖掘、编写、讲好、积累群众增收致富、奋进奔康的生动故事,讲好以工代赈小项目、体现为民服务大情怀。及时梳理总结在以工代赈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每月每县报送1篇,并纳入年底工作考核和项目遴选申报评分范围。建好宣传素材库,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反映各地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成效。已报送典型案例3期,设置永久性公示牌16处,张贴宣传标语26副,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狠抓队伍建设,增强战斗力。以实战锤炼实力,充分发挥我市县级以工代赈机构单设、人员专职的体制优势,选准配强负责以工代赈工作的专职干部,不断稳定和加强以工代赈人员队伍,确保“有人干事”,目前全市专职以工代赈干部21名,累计抽调9人次参与省、市交叉检查和巡回督导。以行动践行情怀,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着力打造一支有爱民亲民之心,扶弱之情,对党有深情、对工作有热情、对群众有温情的“三情”干部,落实每一项赈济措施到具体群众。以清廉淬炼队伍,坚持以“严”为则、以“法”为戒,加强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主动邀请审计、纪检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项目实施。近年来,全市以工代赈系统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下一步,全市以工代赈系统将继续用心用情做好以工代赈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以工代赈政策,以“小项目”体现“大情怀”,让“小投资”实现“大成效”,努力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以工代赈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