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完善我委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二是加大法治工作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调动全委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清理制度文件。2021年7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牵头清理全市招投标领域制度性文件8个,其中,废止2个,保留2个,修订4个,全部为市级文件,坚决防止部门和地方“自设权力”。二是完善管理制度。牵头起草《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和流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三是推进评定分离。会同市自规局、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依法依规决策力度。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今年,我委牵头起草的《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均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与奥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事务所指派法律顾问为我委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同时,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复议、诉讼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发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达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规范完善政务大厅进驻事项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58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92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3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办理网站留言、受理来信来访63件。
(四)加强学法守法用法水平。一是开展法律知识常态化学习。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进行法治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文件,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意识。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纳入全委推进作风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健全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作为述法的重要内容,接受全委干部的监督和测评。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12 ●4”国家宪法日等多个重要时间节点,多举措开展法宣工作,推动宪法走入机关单位、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在2021年的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所有人员积极主动参加普法考试且均通过考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性不够。经验主义办事,缺少工作方式创新和改革创新的激情和动力。二是主动学法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干部职工倾向于集中学习,利用自己闲余时间来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搜集各科室在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各科室间法治工作交流沟通,促进经验共享,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