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48号)和《达州市2022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648号)
2.达州市2022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2〕648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和《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现将《四川省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
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对外公开并接受
社会监督。
三、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各地要同步建立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