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对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提升粮食执法监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粮食储备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78家粮食企业在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基本信息录入,共录入行政处罚事项7件。对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其中:信用评价为A级的23家、B级54家、C级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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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对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提升粮食执法监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粮食储备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截止2022年12月底,全市78家粮食企业在信用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基本信息录入,共录入行政处罚事项7件。对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其中:信用评价为A级的23家、B级54家、C级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