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规范环资领域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专题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符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科室、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通报了环资领域2023年资金争取情况,解读了《国家重大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预算内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和要求,极大提高了参会人员对规范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认识。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围绕预算内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积极解答项目单位的问题和困惑,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要求,规范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仅是工作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各地有关部门(单位)要不遗余力把预算内资金使用好,更要把项目建设好,切实发挥投资效益。一是成绩来之不易,需倍加珍惜。2023年环资领域资金争取规模创历史新高,要珍惜这份荣誉,不辜负国家、省级部门的关心支持,把资金用好、用到实处、产生实效。二是问题愈发突出,需认真检视。要围绕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深入找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得扎实再扎实。三是责任压实不力,需齐抓共管。项目单位要发挥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要履行职能监管责任,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服务指导好、督促监督好项目建设。四是手段过于宽松,需逗真碰硬。对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规范、且未限期整改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采取核减、追回等措施,并视情况压缩或者限制下年度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