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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1:01:13   作者:环资科   点击量: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和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达州市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贯彻实施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计划。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照《方案》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度工作方案;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任务分工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系统谋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系统、行业内走深走实。

二、狠抓任务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逐一对照《方案》重点任务,自查本地区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任务推进情况,针对薄弱内容要专门开展提升行动,加强跟踪督导。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办将按照《2024年度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和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2024年度市直重点责任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对市直重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和达州东部经开区生活垃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综合采用提示、通报、约谈、扣分等方式,倒逼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附件:达州市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424


附件

 

达州市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按照《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四川省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关部署,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负责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督导考核评价和组织实施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引导和激励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选择条件成熟的9街道办事处打造示范街道,整体谋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运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坚持源头减量,终端补缺。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生活消费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收集设施短板。

(四)坚持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促进部门协同,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模式,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9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 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制定过度包装整治措施和管理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推行生态设计。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大力推行绿色包装,探索完善可循环包装应用的机制和模式,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塑料包装材料,推动全行业可循环包装使用,提高产品可回收性,降低塑料包装材料消耗,推动产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和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

2. 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引导餐饮、酒店(含星级旅游饭店)等服务性单位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率先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纸杯,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酒店(含星级旅游饭店)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逐步推广至民宿、农家乐等场所。把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学校、绿色市场等各类创建的重要内容。

3. 整治餐饮浪费行为。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要求,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减少粮食消费总量。督促餐饮单位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浪费提示提醒,鼓励推行小份菜”“半碗饭,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将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融入餐饮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全过程,有效减少食材浪费。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推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到消费全流程节约。

4. 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严格实施国家《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禁止生产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强化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5.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以布局合理、环境协调、便于投放为原则,开展分类投放点增补和改造,合理配置四分类收集容器,对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内容,结合区域人口密度,按达州市重点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标准,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投放设施分类标准应做到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确保居民小区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规范分类收集设施标志标识,完善洗手、消毒、除臭等功能。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各住宅小区应当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探索定时定点投放,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提升群众分类投放便利性,体现人性化。

6.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参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划定要求,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责任人。督促指导责任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监督指导单位和个人投放行为。

7.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制度。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指导员和督导员制度,按照上级培育下级、层层培育模式,持续加强对指导员和督导员政策知识、法律法规等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三方运营企业宣传员的协调配合,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工作。依靠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保洁人员、物业服务人员、业委会成员等,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文明劝导,引导和监督群众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积极参与监督垃圾清运企业分类收运已实施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

8.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在全市范围内创建9个示范街道(中心城区4个,其他5个县市各1个),示范街道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垃圾投放、分类、收集、运输等环节规范有序,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参与率达70%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9.健全市场运营模式。在中心城区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市场化运作模式基础上,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市场化运营体系,在中心城区全面实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解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问题,有效整合各个市场化运作单位。

10.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在居民小区、公园、景区内推广使用分区、箱体式等小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和换桶直运厨余垃圾收集车辆。分类收运车辆运输能力应当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具备清晰、规范的分类标志标识,功能完好、外观整洁。制定分类收运线路、运输操作规范,防止装载运输过程中先分后混”“抛洒滴漏的问题。对现有城镇老旧转运站进行排查,建立台账逐步实施改造升级,增设分类收集设施,转运站点具备分类暂存条件。

1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绿色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园区(基地)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推动中心城区大件垃圾拆解和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建设,试点推广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预约上门服务。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设置固定式回收网点 (站)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等垃圾回收利用水平。推广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和数字化转型、连锁化经营等,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

12.规范厨余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餐饮门店、机关单位食堂、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重点产生单位,督促与厨余垃圾收运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实现厨余垃圾分类规范收运,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持续强化督导检查,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处置厨余垃圾现象。

13.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快补齐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前谋划项目储备,积极探索建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2024年底,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县(区、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中心城区大件垃圾拆解和垃圾分类分拣中心项目开工。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补齐各县(市、区)厨余垃圾处置场的配套设施短板,万源市、开江县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建成投运。

14.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产业链,以玻璃、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置利用为切入点,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置及资源化,推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资源化产品肥料化利用,解决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梗阻问题。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和目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对塑料、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促进资源化产品利用推广。强化水泥窑、建筑垃圾资源化厂等协同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焚烧残渣资源化利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四)加大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力度

15. 持续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住建部一报两刊、四川日报、达州日报晚报、网站微信微博、公益广告牌等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让垃圾分类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注重正面引导、适度反面曝光,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宣传重点,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减。统筹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等部门,按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原则,深入开展入户宣传。

16. 加强示范引领和典型引路。发挥公共机构先行示范作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遴选第一批达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17. 深化垃圾分类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学培训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发挥小手牵大手效应,引导更多家庭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上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参与度和准确率,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育一代新人的效应。

18.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整合全市志愿服务资源,构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志愿者孵化基地,推动志愿服务示范区、示范岗建设。发挥共青团、妇联生力军的作用,持续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策划实施相关主题活动,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等工作。持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志愿四川平台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聚焦城乡社区治理、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内容,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的挖掘、培育、扶持力度。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19. 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垃圾分类为抓手,以党员联系社区、联系住户为主要手段,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工作。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号召党员干部进社区、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社区共同缔造活动,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同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形成社区共同缔造工作机制。

20. 创新社区垃圾分类宣教模式。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基层普法、精神文明教育、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开展示范家庭、绿色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树立分类意识。

(六)加快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1. 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贯彻落实,制定《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达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22.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加快构建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制定《达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征收对象、主管部门、委托代征等有关事宜。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修订《达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服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统筹调度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调度辖区日常工作,积极主动谋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要素保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在城市规划布局中提前预留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非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切实从源头上管控邻避问题。多渠道筹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创新项目建设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运行、管理。依法规范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使用范围,确保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强化目标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指标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长制、食品安全等年度考核范围,以及文明小区、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创建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年度工作,实施清单式、动态化管理。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系统业务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过专题调研、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建设、执法监管、资金投入等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并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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