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直园区发展改革、自然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各招标人:
为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做好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业绩和人员等信息复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含第三方机构、相关领域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对中标候选人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财务状况等关键信息和履约能力进行核查,填报《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复核查询表》(见附件),发现异常情形的,按规定程序组织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三、招标人在复核查询过程中,收集的网络截图、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人员信息等佐证资料,应与其它招标过程资料一同归档、留存备查。
四、招标人在复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人补充修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已有信息资料。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复核查询表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水务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复核查询表
工程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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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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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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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查询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真实引用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包括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中相应得分内容) | 招标人复核、查询情况(具体描述是否真实有效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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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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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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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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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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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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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复核查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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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对该中标候选人的以上情况进行了复核查询,并对复核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招标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