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131号)要求,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领跑者遴选工作。经省上申报(推荐)、创建、初评,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州市第一中学校、渠县人民医院、大竹县人民医院等4家单位列入2019-2020年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