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省政府邮箱 无障碍浏览 个人中心
 
 
 
 
首页 | 四川概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投资四川 | 旅游四川 | 网站导航

2020-07-14

四川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提供便利

  • 2018年11月13日 07时51分
  • 来源: 新华社
  • 【字体: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据了解,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017年年底起试点开展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今年以来,试点地区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6341件,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证照分离”改革效应逐渐显现。

  通知明确,四川将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对全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

  同时,四川还将在已推行的“三十三证合一”基础上,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的目标。(记者 胡旭)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主管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主编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