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8810032/2017-01153
主题分类:政策文件
发文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5/9
文 号:达市府办函〔2017〕70号
关 键 词: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达州市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健康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结合达州特色产业,以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载体,以金融综合服务为手段,以信用建设为保障,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信贷投放力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全市资源及要素情况,创新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实现“一县一式”“一县一策”。
2.商业可持续原则。立足开发式扶贫,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突出金融扶贫的“造血”功能,既注重资金投入又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3.统筹协调原则。加强贫困地区金融与财税、产业、扶贫等政策资源、信息共享、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推动形成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合力。
(三)目标任务。
1.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吸纳贫困户就业、收购贫困户产品、流转贫困户土地等对贫困户有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单位,推动贫困户产业增收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贷款增速不低于达州市当年经济增速。
2.金融机构要结合区域特色,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风貌特色化、功能现代化、服务标准化的特色旅游经营区(点)、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店和民宿旅游达标户,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带动力的农家乐园、花果人家、养生山庄等产品品牌。金融机构对发展旅游业的贷款支持增速不低于全市当年经济增速。
3.大力推动“扶贫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模式,通过运用扶贫再贷款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带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符合自身实际、各具特色的产业项目,贫困户收入逐年稳步增加,到2020年全部实现脱贫致富。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大信贷定向投放力度。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要结合辖区实际,向各县(市)支行下达扶贫再贷款限额。对扶贫再贷款政策评估效果好、扶贫小额信贷推进有力的金融机构,可实行扶贫再贷款4年内无缝展期衔接,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改善农村产业、特色旅游业发展环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要积极运用央行扶贫再贷款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发展,尤其要加大对吸纳贫困户就业、收购贫困户产品、流转贫困户土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企业的贷款支持。其他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找准产业扶贫的重点和着力点,从业务指导和资源配置上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企业倾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二)精准对接扶贫产业发展需求。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及各县(市)支行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的指导,建立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主办行制度,突出达州农业产业、旅游业特色和支持重点。建立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重点支持名录,严格准入制度,细化准入标准,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遴选一批本地区支持的经营现状好、有发展意愿、有发展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企业,避免虚假或者空壳企业进入重点支持名录套取资金。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重点支持名录,加大对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旅游扶贫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结合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吸纳就业、订单帮扶、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参与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实现增收脱贫致富目标。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金融机构要根据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的经营特点及差异化资金需求,灵活确定承贷主体,简化贷款流程,合理确定利率、期限、额度,有效满足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的信贷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提供多样化融资方案。拓宽抵质押范围,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厂房抵押等创新业务。推广“贷款+保险”的融资模式,积极参与“银保财互动”试点。对资信情况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积极发放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优质涉农及旅游服务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探索以项目收益票据等创新型品种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村建设等项目筹集资金。
(四)强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平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加大POS(销售终端)、ATM(自动取款机)等支付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大力推广银行卡在特色旅游景点、酒店、餐饮、商业、文化演艺中心、交通和旅行社等领域的运用,支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使用银行卡、电子汇划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单位、特色旅游经营区(点)等搭建多点合一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五)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对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息通报应用制度,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对其信贷投放相结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行业内的守信经营主体融资。对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单位、特色旅游经营区(点)等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打造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诚信企业、特色旅游诚信户等活动,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打击骗贷和恶意逃债行为,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及各县(市)支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协调解决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存在的问题,加强银政合作和融资辅导对接,为实现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二)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认真落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定向降准等优惠政策。大力推广“扶贫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模式。从2017年起,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扶贫再贷款定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发展,并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配套扩大涉农贷款投放。
(三)加大政策衔接力度。加强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县(市、区)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发挥“小补贴撬动大资金”效应,合理弥补农村金融风险成本。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建立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
(四)加强工作督导考核。一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动态反映有关支持情况、存在问题等,人民银行将跟踪主办行制度执行和金融服务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向工作协调机制单位通报情况。二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金融机构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扶贫带动情况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新设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金融支持县域信贷投放与财政性存款挂钩等考核内容,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旅游扶贫情况较好的地方法人机构将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倾斜,促进金融支持政策在贫困村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本方案制订相应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相应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