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宣汉天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07-19 00:57:17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达州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对达州宣汉天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达电发展〔2017〕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达州市宣汉县天生片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同意建设宣汉天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达州市宣汉县七里乡。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天生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2×50兆伏安,本期规模1×5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出线4回,本期2回;新建35千伏出线6回,本期3回;新建10千伏出线16回,本期8回;新建亭子~梁原π入天生110千伏线路工程,长度2×4公里;同步建设相应的系统通信和二次工程。

  四、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703万元,动态总投资为3773万元,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以自有资金出资943.25万元(占项目动态总投资的比例为25%),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六、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宣住建审选字第(2017)22号)、《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达州宣汉天生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达市国土资函〔2016〕573号)、《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达州天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达州双堰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达市环核审〔2016〕6号)、《宣汉县水务局关于宣汉县达州天生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宣水务函〔2016〕15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号:2017-511700-44-02-192788)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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