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15艺术创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7-09-21 23:33:35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达州日报社:

  你社《关于“515艺术创窟”项目立项的请示》达报〔2017〕5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提升我市文化内涵,提高我市对外知名度,助推我市早日建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文化高地,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515艺术创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达州日报社。

  三、项目建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仙女洞景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其中,改造”樟园”4栋旧建筑、老炸药库房、老营房等6900平方米,改造2个洞窟3200平方米;新建艺术家工作室、青少年艺术教育培训中心、艺术风情酒店、艺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95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请严格按批复要求,委托符合国家规定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资金、土地、环评、节能评估、招投标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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