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川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经发局,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工作,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指导燃气企业按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时调整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得因供暖季未足额疏导供气成本而挤占门站价格调整等降价空间。
二、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及燃气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准确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信心。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