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5、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6、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7、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
8、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9、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10、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1、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和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2、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4、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5、负责与省能源局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7、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8、负责与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9、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20、统筹推动达州市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达州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措施建议并统筹实施。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能源领导小组、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1、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2、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市级粮食、食储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提出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销售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粮食应急网点布局和粮食应急供应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市外的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工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
23、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单位的备案管理;负责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储粮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级储备粮食承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及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24、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主体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25、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军供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指导农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26、承担达州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万达开联合办公室(达州)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川渝合作工作,牵头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对接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研究并协调解决统筹发展有关问题。
27.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节能报告的评估论证。
28.负责核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组织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9.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投资调整及有关政策研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30.参与重大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服务工作,负责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日常调度服务工作。
(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1.统筹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精神,紧扣新发展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编制出台“十四五”规划《纲要》。
2.加快融入“双城圈”、积极建好“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要求,会同万州、开州编制完成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办好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党政联席会议,联合出台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围绕物流发展、产业协作、文旅共建、服务共享等方面,谋划打造一批重大综合性、专业性功能载体,协同推进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
3. 全力推进达州秦巴新区建设。对标成都天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发展,完善新区建设顶层设计,科学编制《达州秦巴新区发展规划》,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效运行机制,全力争取达州秦巴新区获批。
4.实施四川省建设中国“气大庆”行动。将建设国家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同中国“气大庆”建设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企地合作,推动有关政策措施早日落地见效。
5.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围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抢抓国省出台的系列政策机遇,精准研判政策,重点对“6+3”产业、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科学谋划一批事关达州长远发展、支撑引领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
6.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达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7.深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8.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补齐补牢短板、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拓宽就业渠道、强化社区基层治理、讲好搬迁故事,全方位、立体化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发展。
9.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出台《达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等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0.持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对接落实国家、省发改委关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各项政策;继续深化水、电、气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形成省市县一张网;做好输配气、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和涉纪、涉刑、涉税的价格认定工作。
11.全力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增强粮食质检能力和粮油仓储能力,提高粮油质量标准,构建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
12.进一步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深化东西部区域协作。积极谋划两地从推动扶贫交流机制转化为发展交流机制,持续深化两地产业交流合作,常态化开展人才交流和劳务协作,共同搭建民间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13.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改革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发改系统党建干部集中轮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市委党建工作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
14.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单位前期工作指导服务,统一资料提供清单,统一质量要求,对应急等特殊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提高项目评审效率。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审查,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5.扎实做好市级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不断优化和创新项目评审方式方法,严格项目评审流程,杜绝项目单位随意报审,充分利用评审专家专业优势,不断提高评审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当好市发改委的参谋助手。
16.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能力素质的提升。充实人员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可研评估、概算审核、工程造价及内控建设(财务)等方面业务培训,加强传帮带和相互学习研讨。积极支持职工学习深造,取得更高层次学历,鼓励考取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单位构成
1.我委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2.市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第二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113.1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0.4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收入预算2113.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3.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支出预算21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25万元,占65.79%;项目支出722.9万元,占34.2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13.1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0.4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3.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9.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9.54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3.1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956.5万元,减少3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东西部协调机构职能职责转移到其他部门,相应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9.5万元,占85.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32.72万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81.48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99.54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8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92.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发展和改革管理事务、万达开专项工作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及收费检查等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0.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管理、粮油调查、军粮管理、粮食清仓查库、托市粮监管巡查、驻村干部工作开展、开展项目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工作等的项目支出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58.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3万元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9.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4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达州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2万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达州市发展改革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864.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67.4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22.9万元。
第三部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插入本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发改委预算公开报表(汇总).xlsx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