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11-03 14:21:55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达州供电公司关于呈批核准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的请示》(达电发展〔202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11-511700-04-01-702973)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开江县、达州东部经开区等区域电力负荷发展需要,提升相关区域电网供配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资本金筹措及贷款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达州市开江县、达州东部经开区。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双堰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双堰变改造1110千伏出线间隔(至开江站),更换110千伏线路保护1套;

(二)小湾11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小湾变更换110千伏线路保护1套;

(三)亭子22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亭子变更换110千伏线路保护1套;

(四)新建小湾双堰π入开江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 c 5公里,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改造单回架空线路13.2公里,采用增容导线,导线截面采用185平方毫米。搭接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25公里,导线截面采用240平方毫米。

四、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63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08.75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5%,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1。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达州~开江、芭蕉~开江220kv及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22282号)、《开江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关于新建达州开江22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220kV线路及110kV配套线路工程选址意见回复的函》(开江规划函〔202113号)、《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达州Ⅰ(开江)220kV输变电及110kV配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备案的函》(达市政法函〔202237号)。

七、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本工程规划设计符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相关规范关于消防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符合条件的消防配置及措施并按规定验收。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九、请开江县发改局、达州东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环境,配合我委完成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同时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工程质量,落实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并按规定验收。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3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施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监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设备和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招标,附属工程应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依法依规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含安装)单位。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确定。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整个工程,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招标一并代理。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备案材料,在事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逐项提交相关材料留存。

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2年11月3日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达州Ⅰ(开江)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202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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