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投资项目审查审批提质增效,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市发展改革委破解项目建设卡点堵点难点问题推进全过程效率革命工作方案》,对项目建议书和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核准、节能评估、初步设计和概算、过程监督、概算调整、工程招投标、承诺制改革等8项审查审批事项再次精简程序、压缩时限,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不断优化项目投资环境。
精简程序方面,对纳入省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项目,以及因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实施的项目,取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对点多面广、单项建设规模小(50万元以下)或总投资额小(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用项目实施方案代替项目初步设计,采用购置形式的政府投资构建筑物取消项目初步设计。
容缺预审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容缺办理,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事项,发改部门同步容缺受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核准)事项,待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后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
并联审批方面,并联审批招标事项,项目建议书批准时同步核准勘察、设计招标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同步核准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方式,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先行核准勘察、设计招标方式。
创新方式方面,在县级以上园区内,适用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5000吨标准煤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改造项目、“两高一低”项目除外)推行承诺制改革,进一步缩短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