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节能报告的评估论证;负责核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组织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投资调整、竣工验收及有关政策研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参与重大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服务工作,负责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日常调度服务工作。
(二)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将积极组织并督促干部职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深刻认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委、市委要求,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为全市项目投资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不断提升项目评审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项目单位前期工作指导服务,统一资料提供清单,统一质量要求。二是按照项目审批效率革命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评审流程,明确各节点时间控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采取对应急等特殊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等措施,确保在效率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三是进一步做好投资概算审核工作,探索开展工程造价指标统计分析,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考评,不断提高概算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四是修改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集充实一批评审专家,以满足项目评审工作需要。
3.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能力素质的提升,积极练就过硬的本领,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发挥专业特长,服务项目评审工作。一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可研评估、概算审核、工程造价及内控建设(财务)等方面业务培训。二是积极支持职工学习深造,取得更高层次学历,鼓励考取咨询工程师(投资)、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旗帜鲜明的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全面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能力建设,以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提升战斗力。
二、部门单位构成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6.9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2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1万元,占52.96%;项目支出106.77万元,占47.0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6.9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48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万元,占5.65%;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10.93万元,占4.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项目评审服务、项目概算审核第三方评估工作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1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项目现场踏勘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3年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06.77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6.77万元。
第三部分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事业单位开展项目评审服务、项目概算审核第三方评估工作等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投资项目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