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市主城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5 11:20:23 作者:价格收费管理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通川区、达川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科经局,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市主城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已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经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委员会2022年第5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25

达州市主城区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适应上游门站价格变动形势,规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特建立本机制。

一、价格组成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含CNG销售价格和趸售气量销售价格,下同)由单位平均购气价格加配气价格组成。

二、联动范围

达州市主城区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气,因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导致单一购气成本变化的销售价格调整,适用本机制。

三、联动原则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随上游天然气价格涨跌同向调整。

四、联动周期

CNG原则上不低于半年,其他非居民用气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

五、联动公式

价格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 d 1-配气损耗率)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基期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额

六、联动条件

联动周期内,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每立方米0.10元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每立方米0.10元,销售价格不作调整。

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计算期累加或累减。

七、联动程序

(一)CNG需联动向上调整时,由CNG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通知CNG经营企业执行。

(二)CNG需联动向下调整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通知CNG经营企业执行。

(三)其他非居民用气需联动调整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测算价格联动调整额,制定调价方案,履行公示、信息公开等相关程序后实施。

八、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定价机制和价格管理制度,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九、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间,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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