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云双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开江县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的建议》(第03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今年2月,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城镇化办〔2023〕2号),启动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工作。《通知》按照“县申请—市推荐—省遴选”的方式,全省择优确定30个左右试点意愿强、经济规模大、人口数量多的县(市)纳入试点范围,按照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四种类型进行分类试点,并明确了总体发展水平、优势产业培育、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人居环境质量、辐射带动乡村6类21项建设指标。我委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县(市)进行了指标测算、综合评估,最终推荐开江县、渠县、宣汉县纳入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并由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向省发展改革委专题汇报。2023年4月,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川城镇化办〔2023〕3号),确定了首批37个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达州共两个县城纳入试点,其中开江县纳入省新型城镇化专业功能县城试点。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