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发布日期: 2024-03-14 10:00:30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目录

 

第一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概  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简介。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4、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5、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6、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7、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

8、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9、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10、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1、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和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2、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4、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5、负责与省能源局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7、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8、负责与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9、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20、统筹推动达州市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达州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措施建议并统筹实施。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能源领导小组、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1、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2、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市级粮食、食储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提出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销售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粮食应急网点布局和粮食应急供应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市外的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工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

23、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单位的备案管理;负责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储粮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级储备粮食承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及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24、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主体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25、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军供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指导农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26、承担达州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万达开联合办公室(达州)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川渝合作工作,牵头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对接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研究并协调解决统筹发展有关问题。

(二)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着力做好稳增长、稳预期相关工作,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抓好经济预研预判。用好用活国家五大政策和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36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力度落实我市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42、房“10等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继续做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进一步提升经济运行调度水平,加强分析预判,深入研判经济工作形势,优化工作建议,确保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二)抓好项目投资运行继续把投资拉动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投资高位求进拓增量,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0亿元以上(不含房地产)一是谋深谋实提升项目储备深度。围绕上级支持方向和资金投向,紧扣一区一枢纽一中心等重大工作部署,高标准谋划一批管当前、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论证、深入推进前期工作,推动项目达标率达到80%以上,形成谋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二是争先争优强化向上争取力度。对标国省重大规划,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省规划“盘子。抢抓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增发万亿国债等资金争取关键期,对已上报国层面的项目,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协调联动,跑省进京汇报,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三是提劲提神加快项目开工速度。按照全省安排部署,优选一批体量大、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参加全省二、三季度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积极争取连线省委省政府主会场,推动更多项目提前开工,全力营造项目推进比学赶超、大干快上的浓厚氛围。加力加压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编报和争取工作,推动形成抓项目、促投资、稳经济的“主抓手”。是倾情倾力提升项目服务高度鲜明“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要素跟着项目走”导向,聚焦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难题,协调要素保障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确保项目全速推进。深入开展项目审批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推动审查审批事项提速50%以上,积极营造一流项目建设环境。深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各项政策,在持续跟踪68个通过国省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项目常态化推介工作,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三)抓好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推动“示范区”建设。做强顶层设计细分布局,争取各项规划早日出台。加强统筹调度,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积极推进我市11个双城经济圈重大合作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加快实施《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2023年重点任务》《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十大标志性合作事项》《达州市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2023年重大事项清单》,推动万达开川渝东出智慧物流港、万达开水网工程建设等一批重大合作事项取得重大进展,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抓好南达组团培育工作。统筹推进两地重点任务、签订合作协议落地落实,重点抓好成南达万高铁经济走廊、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集群、嘉陵江—渠江绿色生态经济带、东出北上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等重点领域建设,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推动组团合作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动《达州市贯彻落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大事项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全力推动开江县、渠县纳入全省首批省级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

(四)抓好生态绿色发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污染防治等重点方向,紧盯目标任务、突出关键环节、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实效。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标“十四五”节能总体目标,持续开展节能年度评价和节能形势分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做好2024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项目、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等储备谋划,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力争获得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氛围。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废弃汽车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江河湖清漂专项行动、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效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五)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一是深度参与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加快中石化普光气田滚动开发、中石油川东北高含硫气田开发、铁山坡气田建设和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建设。二是推进万源(二期)、宣汉等储煤基地建设,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政府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三是着力构建互联互济坚强智能电网,加快推进川投达州气电二期工程、国家电投达州煤电和正达凯输电线路、开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源电网项目建设。四是协调推进风电、光伏资源开发,加快推进万源官渡镇梨树风电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五是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着力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能源设施建设安全监管。

(六)抓好社会民生实事一是巩固粮食安全根基。落实新增粮油储备规模按照省级下达新增市(州)粮油储备规模要求,确保粮油储备足额充实到位,切实增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扎实开展秋粮收购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抓实抓好秋粮收购工作,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牵头做好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促进我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二是抓好社会民生工程。做好民生重大项目库月调度工作,加强对社会事业类预算内项目、市本级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督、指导工作,争取早日竣工发挥效益。积极争创全国第二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统筹推动《达州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体系规划》《达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落地落实。三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我市生猪猪粮比波动情况,当出现大幅波动时,及时响应,开展猪肉投放或收储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1我委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2市发展改革委下属级预算单位1个,达州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达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服务中心达州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部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部分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276.02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2276.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6.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22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52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636.5万元,占27.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276.02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厉行节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6.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9.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8.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76.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340.5万元,减少64.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9.61万元,占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62.24万元,占7.13%;卫生健康支出65.89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138.28万元,占6.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36.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发展和改革管理事务、万达开专项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51.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8.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9.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1.69万元,比2023155.7万元预算增加95.99万元,增加61.65%。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2023年为人员经费,2024年为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市发展改革委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发展改革委共有车辆1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636.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636.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发展改革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本级).xlsx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xlsx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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