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石梯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6-26 11:14:39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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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对达州达川石梯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达电发展〔2024〕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所报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达州达川石梯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6-511700-04-01-317887

二、项目单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在石梯110kV变电站内扩建35kV间隔1个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

2个月。

七、招标内容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关单位,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执行。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达州电网“十四五”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府〔B2011〕4058号交办文件办理意见的函》(川国土资函〔2012〕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支持电网建设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37号)文件,《达州市能源产业发展局关于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九、其他

(一)评审专家组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设计和建设单位在下阶段予以充分考虑,合理采纳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降低能耗,加强环境保护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请项目单位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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