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1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10-09 09:45:44 作者:产业发展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朱占兵代表

现将你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开江经开区与东部经开区同区同策的建议》(第61号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方面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为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达州市委市政府从全局战略高度,高位谋划设立达州东部经开区,作为承接先进制造业的硬核支撑,争当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前沿阵地,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动力源泉。省政府批复明确将开江经开区更名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原开江园区为达州东部经开区的组成部分即达州东部经开区开江园区,仍为省级经开区。20238月,开江县设立县级工业园区,10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江工业园区升级为市级工业园区的批复》(达市府函〔2023220号)文件,同意开江工业园区升级为达州市级工业园区。因此,开江现有一个省级园区、一个市级园区。

(二)机构编制

202310月开江工业园区升级为市级园区,20244月,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更名的批复》(达市编委发〔202459号)文件,同意将中共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四川开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开江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开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江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仍为中共开江县委、开江县人民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同时,东部经开区开江园区仍由开江县人民政府建设运营管理。

(三)未来发展

根据四川省《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2024年四川省开发区重点工作》等文件精神,全国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中国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全市开发区将按照一个行政区可以布局一个省级开发区,整合优化后只保留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不再保留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具有开发区性质的园区的原则,开展开发区整合优化工作,拟将开江工业园区纳入东部经开区开江园区防范,与东部经开区享受同样的政策保障。同时,加大国高、国开创建力度,创建成功后依次替补省级经开区。

二、强化要素保障方面

达州东部经开区开江园区是达州东部经开区的一部分,与东部经开区享受同样的省市扶持政策、优惠政策和要素保障政策,开江工业园区享受市级工业园区相关政策。在电力保障方面,市政府研究出台了《达州市支持电网建设十五条措施(试行)》,将35千伏以上电网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开江220千伏变电站建设,预计2024年年底前建成投运,结束开江无220千伏变电站的历史,园区供电保障能力将大幅提升。在能耗方面,市发展改革委持续做好项目节能审查指导服务工作,严格落实省级层面关于能耗替代比例要求,在用能预算量不足的情况下,绿色低碳优势项目按照10%比例进行替代,纳入省重点项目按照20%比例进行替代(其中,省重推项目按照10%比例进行替代),确保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能效水平先进的项目落地建设。在土地保障方面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数量由各地处置存量和闲置土地释放产生,如有纳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而土地指标不足的,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级统筹解决计划指标。

三、强化人才支撑方面

20234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达州市达人计划·凤凰项目实施办法》和《达州市达人计划·巴渠项目实施办法》,分别支持企事业单位全职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各行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团队),市委组织部将指导支持开江县委组织部统筹县周转事业编制引才,帮助开江园区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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