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福佑委员:
你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建议》(第08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强调能效重要性,优化能源供需结构”的建议
一是加强高载能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建立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用能单位台账,公布《达州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分年度制定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能效水平下降目标,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系统,按季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形势分析,全面掌握用能情况,市经信局印发《达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充分衔接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将“两高”管控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察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天然气基地建设,加快勘探开发突出增储上产。2023年中石油铁山坡气田全面建成投产,天然气产量13亿方/年;2024年1月6日中石油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开工建设,预计10月投产,12月全面达产(达产后天然气产量13.2亿方/年)。大力推动中石化普光气田稳产增产,2023普光气田天然气产量65亿方。预计2024年全市天然气产量约120亿方。三是促进风电光电就地消纳。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267号)国省统一要求,协调各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建设,科学加强配电网建设,切实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
二、关于“设定中长期节能目标,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节能目标设定方面,根据四川省下达达州市“十四五”节能目标要求,制定印发《达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节能重点工作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2023年全市累计能耗强度下降14.5%(全口径)。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针对制定《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对新上项目产业政策、用能情况、能效水平、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把关。同时将严格执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目前省及有关部门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我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将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有关地方标准制定。
三、关于“优化政策执行,促进高载能行业有序发展”的建议
目前,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能效水平等相关要求的新上高载能行业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流程正常办理相关手续,并会在能耗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统筹支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争取汇报,出台西部地区高载能行业发展详细政策和制定能效标杆水平政策,支持符合能效标杆水平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并加强有关方面的合作。
最后,感谢你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