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请示》(万发改〔2025〕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所报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2504-511700-04-01-322750)。
二、项目单位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万源市龙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黄金镇、万源市罗文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国网芭蕉220kV变电站至罗文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21公里,导线为2 c LGJ-240,国网芭蕉220kV变电站110kV罗文出线间隔1个,罗文110kV变电站110kV芭蕉出线间隔1个。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343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由农网还贷基金统贷统还)。
六、建设工期
8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四川省“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府〔B2011〕4058号交办文件办理意见的函》(川国土资函〔2012〕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23〕1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支持电网建设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37号)文件,项目已取得《中共万源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万委政法函〔2024〕26号)、《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评估报告进行备案的函复函》、《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审查意见的回复》、《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宣汉芭蕉变电站至万源罗文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宣自然资函〔2024〕58号。
九、其他
(一)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质量事故;严格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降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评审专家组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设计和建设单位在下阶段予以充分考虑,合理采纳。
(三)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对电磁环境的监控,防止电磁污染。
(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布局,运用智能化设备加强远程监控和管理,提升供电线路运行效率和可靠性。并加强对线路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降低能耗,加强环境保护。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请项目单位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