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产业局:
你局《关于核准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达市能〔2025〕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所报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505-511700-04-05-489900)。
二、项目单位
四川宏成供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110千伏变电站,规模2 c 50M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12回;两台主变35kV安装2组置无功补偿 b 15Mvar;35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规模2 c 630kVA。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80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9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8.89万元,预备费128.97万元,建设期利息229.9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
4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四川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相关产业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电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项目已取得《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达川政法函〔2025〕3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25)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576号)。
九、其他
(一)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质量事故;严格按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降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同时做好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等前期工作。
(二)评审专家组对《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设计和建设单位在下阶段予以充分考虑,合理采纳。
(三)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对电磁环境的监控,防止电磁污染。
(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线路布局,运用智能化设备加强远程监控和管理,提升供电线路运行效率和可靠性。并加强对线路及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项目新建变电站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议项目单位尽快把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后方再行实施。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降低能耗,加强环境保护。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请项目单位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略)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