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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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咨询] 金科物业收费收费高于标准是否违规
发件人姓名:   ****
发送时间:   1703240202
信件内容:
根据【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文件规定:达州市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8元/平方/月,且需要物业一级资质,达州金科集美天宸是几级物业需公示,收取业主2.3元/平方/月,并且预收一年物管费。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应于立即改正,并发布通告。物业方回复楼栋为洋房,归属于其他,不属于普通住宅,请问洋房标准如何界定,物业收费是否有文件支撑?
回复情况:
陈蓓朋友:
    您好!您向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信箱咨询“金科物业收费高于标准是否违规”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一、关于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问题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达州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5〕1053号)《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达州市城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2〕78号)规定:达州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80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对应的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与业主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原则按月计收,不得提前预收,另有合同约定除外。普通商品住宅:指除别墅等高档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外的其它商品住宅。
    二、关于达州金科集美天宸是几级物业、洋房标准如何界定问题,建议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咨询
    您如对金科集美天宸物业收费有异议,建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回复时间:    17037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