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达州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对达州通川莲花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达电发展〔2019〕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同意建设达州通川莲花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达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一)莲花湖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莲花湖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3×50兆伏安,本期规模2×50兆伏安;
(二)通川220千伏变电站莲花湖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在通川220千伏变电站预留场地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
(三)通川—莲花湖11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通川至莲花湖110千伏线路工程,长度25.14公里。
四、达州通川莲花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71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6845万元,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安评、稳评等相关意见措施。
六、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达州通川莲花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达市政法函〔2019〕65号)、《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办理达州通川莲花湖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955号)、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9)70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511700-44-02-424431)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