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36号)要求,结合达州实际,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电价8.59分,降幅达11.7%,大幅减轻了我市工商业用户用电负担。二是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2019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并在次月通过退费方式落实,夏季是我市居民用电高峰期,实施此项政策将有效降低居民电费支出,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改善。三是实施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31机组节能改造,目前改造各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四川省电力工业调整试验所性能测试,有力提升了我市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