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川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林)业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762号)要求,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省上文件精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762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农业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