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发改局、农业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4〕744号),现将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详见附件)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在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时,要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优先安排并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管理规定,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三、尽快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户用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备案,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汇总后上报。
附件:1. 达州市2014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 达州市2014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农业局
2014年9月9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