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经发局,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站内搜索: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达州高新区经发局,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
上一篇: 转发《关于明确我省污水处理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财政局 转发《关于新增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