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达州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增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7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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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增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7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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