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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17-12-13 14:46:15   作者:环资科   点击量:   来源:

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意识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力度不放松,超额完成了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川府发〔2017〕31号)、《四川省“十三五”市(州)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川发改环资函〔2017〕1200号)和省节能减排办、省淘汰落后产能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7〕1号),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成都市为优秀等级;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南充、宜宾、达州、巴中、眉山11个市为良好等级;遂宁、内江、乐山、广安、雅安、资阳、阿坝、甘孜、凉山9个市(州)为合格等级。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附件

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地区

十三五碳强度

下降目标(%

2016年碳强度实际下降(%

考核结果

成都市

20.5

5.9

优秀

自贡市

19.5

6.5

良好

攀枝花市

21.5

11.6

良好

泸州市

19.5

5.9

良好

德阳市

19.5

10.2

良好

绵阳市

19.5

16.7

良好

广元市

19.5

7.3

良好

遂宁市

18.0

-2.9

合格

内江市

21.0

1.5

合格

乐山市

21.0

-0.3

合格

南充市

19.5

8.7

良好

宜宾市

19.5

15.9

良好

广安市

19.5

-12.1

合格

达州市

19.5

8.4

良好

巴中市

15.0

7.1

良好

雅安市

18.0

0.7

合格

眉山市

19.5

9.4

良好

资阳市

19.5

14.7

合格

阿坝州

15.0

3.5

合格

甘孜州

15.0

3.5

合格

凉山州

18.0

-0.7

合格

注:负号表示碳强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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