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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物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18〕867号)
发布时间:2018-10-17 14:48:11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达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分工及时间

    1检查分工:此次全市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发改委统一部署,具体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市发改委负责联合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对主城区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小区)进行全方位提醒告诫并抽查。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公司(小区)全方位提醒告诫和检查。

    2检查的时间及时限:20181015日至1031日为全方位提醒告诫阶段,111日至1230日为重点检查整治阶段;检查时限:2017年至今的收费情况,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1.物业服务公司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2.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行为;

3.物业服务公司代收各种费用的行为;

4.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行为;

    5.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价格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物业收费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全市发改委系统要加强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并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吃苦耐劳的精神,严格依法行政,突出检查重点,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3.严于律己,依法行政。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价格执法人员廉政准则等相关纪律规定,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4.积极配合,搞好总结。此次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发改局要严格依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意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防止物业乱收费行为反弹,各地于1230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发改委。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015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237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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