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达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分工及时间
1.检查分工:此次“全市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发改委统一部署,具体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市发改委负责联合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对主城区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小区)进行全方位提醒告诫并抽查。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公司(小区)全方位提醒告诫和检查。
2.检查的时间及时限: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全方位提醒告诫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检查整治阶段;检查时限:2017年至今的收费情况,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1.物业服务公司在业主装修过程中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2.物业服务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行为;
3.物业服务公司代收各种费用的行为;
4.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行为;
5.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价格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物业收费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是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全市发改委系统要加强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并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吃苦耐劳的精神,严格依法行政,突出检查重点,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3.严于律己,依法行政。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价格执法人员“廉政准则”等相关纪律规定,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4.积极配合,搞好总结。此次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发改局要严格依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意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防止物业乱收费行为反弹,各地于12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发改委。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联系人:张 淯,联系电话:237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