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院《关于床旁心电图加收收费标准的请示》(达市中西医〔2018〕6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川价发〔2007〕181号)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精神,结合市中心医院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床旁心电图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床旁心电图检查可在常规心电图检查项目(编码:310701001)收费标准12元/次的基础上加收8元/次。
二、严格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2018年7月18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