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此次修订《目录》是继2013年、2014年两次修订后,国务院第三次作出修订。此次修订《目录》,共取消、下放17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2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15项。经测算,连同2013年、2014年两次修订,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总量的90%。此次修订《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