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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17〕1103号)
发布时间:2017-12-22 14:58:52   作者:   点击量: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

维护2018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7639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遵照执行,加强节前的巡查检查工作,集中开展政策解读和提醒告诫。请于2018年2月21日18:00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1个典型案例,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

电子邮箱19445508@qq.com

联系人:张  淯

联系电话:0818-2370858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8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7〕639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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