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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8 16:27:12   作者:价格科   点击量: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电网同城同价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同步降低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工业销售电价1.2/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1.87/千瓦时,趸售用电目录销售电价1.2/度,并合理调整电价结构。

二、鉴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市新桥供电分公司与国网同价的实际情况,为减少供区电价矛盾,经研究,决定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电价与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同价。

调整后的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目录销售电价表和趸售目录电价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自20174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照0.67/千瓦时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含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商业)用户电费时,扣减4—6月份电费;同时,按照1/千瓦时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非居民照明、非工业用户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四、各地各地方电网应积极推进与四川电网电价同价工作。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销售侧峰谷电价与四川电网同价。具体价格详见附件3

五、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时到位,并做好宣传解释、舆情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供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

六、各地方电网和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石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后的电价从201771日起执行。

 

附件:1.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目录销售电价表

2.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趸售电价表

3.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峰谷销售电价表

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731

 


附件1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销售电价表

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内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千瓦/

/千伏安/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一)合表居民用电

0.5464 

0.5364 

0.5364 

 

 

 

 

(二)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

0.5224 

0.5124 

0.5124 

 

 

 

 

月用电量180280千瓦时部分

0.6224 

0.6124 

0.6124 

 

 

 

 

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

0.8224 

0.8124 

0.8124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160 

0.8010 

0.7860 

 

 

 

 

三、大工业用电

 

0.5774 

0.5574 

0.5374 

0.5174 

39

26


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生产用电

 

0.5374 

0.5174 

0.4974 

0.4774 

39

26

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

 

0.5188 

0.5008 

0.4828 

0.4648 

39

26

四、农业生产用电

0.5601 

0.5501 

0.5401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2521 

0.2421 

0.2321 

 

 

 

 

注: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千瓦时。抗灾救灾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 


附件2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趸售目录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县级趸售

县以下趸售

1-10千伏

35-110
千伏以内

110千伏及以上

1-10千伏

35-110
千伏以内

110千伏及以上

一、居民生活用电

0.3734 

0.3734 

0.3584 

0.3934 

0.3934 

0.3784 

二、工商业用电

0.6180 

0.6080 

0.5930 

0.6380 

0.6180 

0.6030 

其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

      生产用电

0.5990 

0.5890 

0.5740 

0.6190 

0.5990 

0.5840 

三、农业生产用电

0.4647 

0.4547 

0.4397 

0.4647 

0.4547 

0.4397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1767 

0.1717 

0.1567 

0.1767 

0.1717 

0.1567 

注: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千瓦时。

 

 

 

 

 


附件3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峰谷销售电价表

 

达州石梯电力有限公司

 

201771日起执行

 

 

 

项         目

平段电价

峰段电价

谷段电价

基 本 电 价

最大需量

最大容量

(元/千瓦时)

(元/千瓦时)

(元/千瓦时)

(/千瓦/)

(/千伏安/)

50kVA(kW)及以上一般工商业及其他

1kv以下

0.8160 

1.1988 

0.4332 

 

 

1—10kv

0.8010 

1.1763 

0.4257 

35—110kv以下

0.7860 

1.1538 

0.4182 

大    工    业

1—10kv

0.5774 

0.8409 

0.3139 

39

26

35—110kv以下

0.5574 

0.8109 

0.3039 

110kv

0.5374 

0.7809 

0.2939 

220kv及以上

0.5174 

0.7509 

0.2839 

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解铝、电石、黄磷 

1—10kv

0.5374 

0.7809 

0.2939 

39

26

35—110kv以下

0.5174 

0.7509 

0.2839 

110kv

0.4974 

0.7209 

0.2739 

220kv及以上

0.4774 

0.6909 

0.2639 

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

1—10kv

0.5188 

0.7530 

0.2846 

39

26

35—110kv以下

0.5008 

0.7260 

0.2756 

110kv

0.4828 

0.6990 

0.2666 

220kv及以上

0.4648 

0.6720 

0.2576 

农业生产

1kv以下

0.5601 

 

 

 

 

1—10kv

0.5501 

 

 

35—110kv以下

0.5401 

 

 

贫困县农业排灌

1kv以下

0.2521 

 

 

 

 

1—10kv

0.2421 

 

 

35—110kv以下

0.2321 

 

 

注:

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千瓦时;抗灾救灾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

 

591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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