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川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规定,在开展用气调查、筛选、成本监审和听证的基础上,经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建立达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达市府定字〔2016〕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供气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气均实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二、计价周期
以年为周期。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三、各档气量
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420立方米/年·户以下(含),第二档气量421—660立方米/年·户,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超过660立方米部分。
四、各档气价。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制定。第一档气量的价格按1.83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气量的价格按2.196元/立方米执行,第三档气量的价格按2.745元/立方米执行。
阶梯气价气费的计算公式为:
气费=第一档用气量×第一档气价+第二档用气量×第二档气价+第三档用气量×第三档气价
低收入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其生活用气价格仍按1.83元/m3执行。
居民生活“合表”用户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办公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与第一档气价1:1.1的比价制定”,即按2.013元/m3执行。
五、执行时间
达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六、配套措施
(一)加快“户表”改造。为鼓励“合表”用户加快“户表”改造,2016年3月31日前对“合表”用户的居民生活用气不执行加价措施;从2016年4月1日起“合表”用户的生活用气价格按2.013元/m3执行。
(二)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后燃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企业实施阶梯气价增加的成本开支、“户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减少与工商业的交叉补贴。发改、审计等部门对阶梯气价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涉及面广,各地和相关部门、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天然气资源供需状况、实行阶梯气价对保障供应、促进节约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燃气企业要搞好价格公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供给。
(四)各地应加强对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执行到位。
各地、各企业在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以便研究解决。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