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达州市城区阶梯气价制度已经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经过了哪些程序、三档气量和气价是多少、气费如何计算、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等这些都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带着上述疑问,记者专程走访了市发改委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答: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季节性、资源性供气矛盾逐步显现。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近年来,部分城市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有必要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国家和省都明确要求“在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问: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的意见,达州城区4家城市燃气企业分别向市、区发改部门请示,要求建立达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市、区发改部门组织力量,通过对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39个社区2012-2014年度2402户居民用气情况调查、对4家燃气企业2012-2014年度居民生活用气量筛查和对燃气企业供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达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初审方案。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听证会后,根据听证情况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市发改委价审委员会研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建立达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请示》。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认为该《请示》完全符合相规定。最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执行。
问: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后,三档气量及气价是多少?如何计算气费?
答: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达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达州市八方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气均实行阶梯气价。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后,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第一档用气量420立方米/年·户以下(含),第二档气量421—660立方米/年·户,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超过660立方米部分。分档气价,第一档按现行1.83元/立方米执行,第二、三档气价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2和1:1.5的比价”执行,即第二档气价按2.19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按2.745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用户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与第一档气价1:1.1的比价制定”,即按2.013元/m3执行。低收入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其生活用气价格仍按1.83元/m3执行。
阶梯气价的气费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办法,其计算公式为:居民生活气费=第一档用气量×第一档气价+第二档用气量×第二档气价+第三档用气量×第三档气价。
例如:小王家2016年度用气670立方米,应交气费1323.09元,即:420×1.83+240×2.196+10×2.745。
问: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后对居民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按照国家规定,阶梯气价制度中的第一档气量要覆盖80%的用户,第二档气量要覆盖95%的用户。按照上述三档气量,根据2014年度17.19万“户表”用户筛选情况看,达州城区一、二档气量的覆盖率分别达到86.12%和97.60%,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覆盖率,即86.12%的用户不受影响,有11.48%的用户的用气量处在第二档中,平均每户每年用气506立方米,年增加燃气费用支出31.48元,平均每月增加支出2.62元;用气量在第三档有2.40%的居民用户,平均每户每年用气934立方米,年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约338.55元,平均每月增加支出28.21元。同时,为鼓励“合表”用户加快“户表”改造,2016年3月31日前对“合表”用户的居民生活用气不执行加价措施;从2016年4月1日起还未改造的“合表”用户,其生活用气价格按2.013元/立方米执行。由于低收入家庭不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因此,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没有影响。
问:对居民生活用气有什么建议?
答:建立和完善阶梯气价制度的目的是引导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居民生活基本需求保持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气需求坚持多用气多负担的原则,因此,广大市民应树立节约用气意识,杜绝跑冒滴漏,尽量节约用气。只要在一个计价周期内,用气量不超过第一级气量,就不存在超额累进加价多付气费的问题。